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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临湘民政局的惠民政策—农村安装净水机 |
来信人: | 王安飞 |
来信时间: | 2020-01-13 09:50:07 |
内容: |
各位领导: 我是临湘市长塘镇马安村柳家组的村民,2020年1月6日上午,村里来了几个人安装净水机,说是临湘民政局的惠民政策,安装一个好自来的净水机只要1200元,平时安装需要四五千,当时只有我妈妈一个人在家里,她七十多岁了,也不太了解这个东西,几经忽悠就安装了。 等到周末11号我们自己回老家一看,结果净水机的质量确实不怎么样,水温达不到要求,连最基本的水温显示都没有。最主要的是他们安装了这个净水机后,我们家里的水压就变小了,热水器就根本打不燃,热水管子里面根本就没有水流出来了【在安装净水机之前,我们家里的水压一直很正常,热水器也很好用】。 后来我就打了售后电话07308617566,12号早上就来了2个人看了一下也没有做任何维修的措施,然后说是我们水管的问题,跟他们没有关系,我说如果不能帮我调好的话,我就要求退货,把净水机退掉,这2个人态度很不友好,居然说如果退货的话,需要收取300元的手续费,我操,这真是是民政局的惠民政策吗???这是实实在在的坑老百姓好吧。 然后一直到现在也没有任何人来处理这个事情,也没有人跟我们联系过,请问各位领导,这个事情难得就这样不了了之了吗?因此,我在实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才得以借此平台来投诉此事,希望相关部门尽快解决这个事情,谢谢 |
回复部门: | 临湘市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20-01-17 08:44:14 |
回复内容: | 王安飞先生: 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经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以上资料均合法有效。据此,该所工作人员、销售方、马安村村干部一起同你进行了电话沟通,您当场要求退货,销售方表示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双方达成退货协议,该所工作人员、销售方、马安村村干部一同前往你家,将净水机拆除,同时将购机款1280元退还您母亲宋元英。经查看,您家里水压正常、热水器也能正常使用。现场电话与您说明情况后,您当场表示同意处理结果。 感谢您的来信。 2020年1月17日 |
再次反馈: | 本人建议以后政府部门尽量少参与这些商业销售性质的事情,因为难免一些奸商打着政府的名义到处招骗,让老百姓对政府的职能产生误解 |
再次回复: | 王安飞先生: 您好!您的建议我们会转交给相关部门。 感谢您的来信。 2020年1月19日 |
再次回复部门: | 临湘市人民政府 |
再次回复时间: | 2020-01-19 08:11: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