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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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新买房屋楼层板漏水严重并有断裂现象 |
来信人: | 小骆 |
来信时间: | 2019-10-19 10:51:32 |
内容: |
尊敬的谢胜书记: 本人于2017.3.20号在雅仕兰庭(独栋)购买2403号房子,在装修途中发现上层由于施工质量问题导致漏水严重并出现楼层断裂等问题,然后向开放商反应问题,开放商一副所谓的态度,拖拉不解决,并向临湘建设局反应,建设局来了人,说了一句没有问题就走了,也不进行检测和让开放商解决问题,向12345反应就说等通知, 本人要求不过份就三点(后两点为附加补充): 1.第一:修复裂缝,并保证以后再也不会漏水到2403, 2.第二:不会因为裂缝导致其他问题,除人为因素以外,其他问题都 由开放商承担。 3.第三:由于地板开裂漏水,导致2403业主装修被迫暂停,目前安装合同全款约定,每天万分之三来赔偿,并赔偿物品损失费,人员误工费,(费用另外协商) 4.甲方要明确给予2403业主修复漏水时间和拿出维修方案。 5.如果甲方不予修复和理会2403业主合理诉求(漏水修复和保证房屋安全),2403业主可以退房并要求赔偿 我不知道一个老百姓如何解决问题,找当地政府却是左推右推,开放商一副看戏的态度,该找的也找了,如果自己买的房子缺不能住,还不如炸了,难道真的需要过激行为和暴力维权吗?我需要一个公平的对待和解决问题! 附件1:楼层漏水.png |
回复部门: | 市住建局 |
回复时间: | 2019-10-25 08:11:16 |
回复内容: | 小骆: 您好! 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根据来信内容,我们进行了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在接到通知的第二天我局监督组就与开发商联系,要求立即到现场查看情况,因业主在外地法院办事没有时间,所以最终约定时间由10月10日改为10月14日。在10月14日上午9时30分,我局该项目监督组如约到达现场,并且把开发商与2503、2403两家业主全部约齐,在现场进行处理。 经我局监督人员现场查看,明确该房子楼面确实有滲漏现象,存在质量隐患,并责成开发商必须尽快进行处理。但经双方协商,业主不同意开发商的方案,要求设计院进行处理,于是我局监督人员在现场立即拨打该项目设计单位负责人的电话,并且视屏告知实际情况,要设计院尽快到现场来查看情况,并出具处理方案。 根据我局监督人员后续调查了解的情况,该项目质量问题一直未处理落实到位的原因是因业主要求先进行经济赔偿,再后期进行处理,与开发商无法达到一致。我局会继续跟踪处理并落实该事件,但涉及到业主提到的经济赔偿等问题,建议可走法律途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