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话对市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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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一中学生公寓空调费
来信人: 风行天下
来信时间: 2019-09-01 15:55:52
内容:

市政府领导:

我想向你们反映一下临湘一中的公寓空调费的问题,昨天小孩去一中上学,有一项收费让我很难理解,一中要求每个同学都需要交公寓空调费690元,本来现在很多学生都没有在学校住宿,同样要交这笔费用,什么依据??退一步讲,即使在学校住宿,这690元的费用是怎么算的,一个宿舍5个人,合计约3500元,要那么多钱的空调费,难道一天24小时宿舍都开着空调不成???

本来临湘的高中教育质量在整个岳阳市都是玩尾巴的,希望学校领导多抓抓教学,把临湘市的教育质量提起来,不是想着捞钱。

国家提倡减轻农民负担,这项收费是减轻负担???????

希望政府领导给我们家长一个满意的答复,谢谢!!

一位家长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教育体育局
回复时间: 2019-09-11 09:46:21
回复内容:

风行天下:

您好!您的来信我局已经收悉,根据来信的内容,现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690元,其中包括了公寓费550元(临发改价[2018]32号)、公寓空调维护费40元和空调电费100元(临发改价[2019]179号),其中100元电费为预收,学期结束后多退少补。上述三项收费都经过了临湘市发改局审批,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寓费按照学生自愿的原则进行收取,寄宿生缴纳公寓费等,走读生不缴纳公寓费。如学校有强制要求学生在校住公寓的,您可以向我局举报,电话:0730-3753631。在发改、财政、教育等部门于9月初联合组织开展的开学收费检查中,暂未发现临湘一中存在违规收费的行为,我局计划在九月中旬就公寓费一事到临湘一中进行专项检查。

您反映“临湘的高中教育质量在整个岳阳市都是玩尾巴的”的情况不属实,我市教育教学成绩在岳阳市始终处于中等水平。

感谢您对临湘市教育体育事业的关心。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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