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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不动产证办理,工作人员推三阻四不作为
来信人: 聂鑫
来信时间: 2019-08-24 09:19:27
内容:

尊敬的各位领导:

    关于长乐商厦不动产证问题,本人家住长乐商厦,现要卖掉这套房产,只有买房时的房产证,无不动产证明无法买卖,找了国土局,找了财政局那边,也找了管理处那边,他们需要什么证件我们就办了什么证件需要什么流程就走那个流程前后忙活2个多月,最后说长乐商厦的土地证被市政府收回,国土局那边要市政府负责人签字确认才给我们办理。去到市政府门都进不去,12号已经写了一封信了一直未回复,请问我们平民百姓应该如何???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自然资源局
回复时间: 2019-09-05 16:46:05
回复内容:

关于聂先生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调查报告

一、聂先生基本情况

经不动产权籍调查股实地察看,聂先生在临湘市南正街长乐商厦购买了集资房一套房。并与长乐商厦签订了房屋卖买协议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

土地权属来源总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临国用(2011)第008号,用途为:商业服务用地,总面积为:121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长乐商厦。未办理土地分户。

二、不能受理的理由

由于聂先生未能提供:临国用(2011)第00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我中心不能对该宗地进行土地分摊及集资房土地与总证土地的分割工作,从而导致土地重复发证。所以暂不能办理转移登记。

三、信访解决方法

处理建议:聂先生须提供临国用(2011)第008号国有土地使证原件及办理转移登记的相关资料。如不能提供,由长乐商厦提出申请办理登报遗失。

临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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