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话对市长说

信箱说明:
        1、为进一步提高临湘市政府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欢迎您通过市长信箱对临湘市政府的发展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2、您在提交信件的时候,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信件类型;信箱填写中标红色*号的为必填项;您的信件提交后,我们将尽快转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和回复。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市长信箱 > 信件公示

信件公示

标题: 移民空间问题何时了
来信人: 大浪淘沙
来信时间: 2018-07-22 00:08:23
内容:
                          移民空户问题何时了

尊敬的魏市长:您好!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看这封信,我们原本是詹桥镇水泉村堤坝组村民。1998年,因修团湾水库,我们外迁落户到本市羊楼司镇罗形村高西组,当时我们共8户24人,每人落户费1600元,24人共计38400元。此时负责协调移民工作的镇干部陈汉楚对此事不仅不负责,反而挪用我们的落户费16400元,只向罗形村村委支付22000元落户安置费(即购买林地、田地的费用,见该村证明)。由于陈汉楚未及时付清剩下的16400元,导致罗形村不给我们落户。

这样,我们别无他路,便只得在该镇新屋村庙坡组(即现今住所地)买地建房。虽然我们每人花500元钱在该村买了个“空白户口”(派出所300元,村委200元),但至今没有田地,给后代读书、升学、就业等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如今,我们大多数人已年过半百,加上农民出身,文化低,无技能,打工无着落,种田无土地,生活极端贫困。我们也曾无数次找过市信访局、移民局、羊楼司镇及詹桥镇政府等有关部门和领导,他们总是采取踢皮球、推诿的方式敷衍我们,所以土地问题始终没有解决。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农民没有土地怎能生存?二十年前,为了国家建设,我们舍小家为大家,离乡背井。当时政府给我们土地补偿费每人仅1600元。如今,我们的合理诉求为何一直得不到解决,是相关部门干部不作为,还是另有其它原因?

二十年来,我们41人一直过着有户无土地的生活,我们恳请市政府领导准许我们把户口迁回原籍地,即詹桥镇水泉村堤坝组。因为那里不仅交通方便,山青水秀,适宜人居,更主要的是有大量未淹灭的土地,足以我们生存。

民生问题是大问题,我们再次恳求市政府领导急群众之所急,准许我们把户口迁回原籍地,望早日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名单附后

申请人代表:何艳松,联系电话、13886581532

2018年7月22日

附件1:uploadfiles/201807/20180722000621833.jpg

附件2:uploadfiles/201807/20180722000627565.jpg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羊楼司镇
回复时间: 2018-08-01 08:35:34
回复内容:

关于何艳松等人要求分配土地等信访事项

办理情况的报告

接市长信箱转来何艳松、黎松平等人要求分配土地等问题的信访件后,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分管移民领导为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工作调查组。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诉求

何艳松等移民户反映1998年被安置落户在新屋村庙坡组,时至今日20年来,却一直没有分配到水田、旱地、山林,导致日常生活困难等问题,现要求分配水田、旱地、山林,解决现实困难。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何艳松等人原系现团湾水库库区居民。1998年市政府兴建团湾水库,对移民户进行规划安置。当时分配给羊楼司镇的移民安置任务180多人都已完成,分别安置在油铺村、新屋村、梧桐铺居委会等村(居)委会。市政府将何艳松等8户36人分配在五里牌乡的车坪村,属于五里牌乡的安置任务。五里牌乡车坪村与羊楼司镇新屋村相邻,何艳松等人在羊楼司镇茶厂(现新屋村庙坡组)游玩时认为该地好建房子,加之五里牌乡安置费较高,何艳松等人觉得难以承受,就与当时羊楼司镇负责协调移民安置工作的干部陈汉楚进行了协商,请求在羊楼司镇茶场地段买地皮做房。陈汉楚与新屋村村干部和当地群众协商后,同意了何艳松等人比照羊楼司镇安置的移民的建房用地在羊楼司镇茶场买了八个地基建了房屋。之后,这部分移民也有落户羊楼司镇的意向。但是,由于当时田地税费任务较重,经过考虑,何艳松等人提出不要户口,也不要土地,故村委会退还了每人1600元共38400的移民安置款,并且还倒补贴了几千元按户籍人口缴纳的“人头费”税费如教育集资、交通集资等。直至2005年,何艳松等人提出为了通讯方便,要有一个地址,应他们的请求,人口普查时就将何艳松等人户口上在新屋村庙坡组,当时也没有向新屋村庙坡组提出田地分配的问题,因此就不了了之。时过境迁20年,当时由于土地上交政策的压力不要田地,到现在国家按田地发放各项补贴,政策环境发生了重大的逆转后再要求要田要地。在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比较完善的大的政策环境下,基层组织确实显得无能为力,这样类似的问题在农村并非个例,由于以前土地上交政策而放弃分配田地现在又争田争地的情形,信访人的说法似乎并无过错,我们认为这些与大的政策环境变化相关,也与当时信访人承担国家税费义务的意识相关联。为此信访,我镇先后多次受理新屋村委及庙坡组群众与信访人的协调工作,当地群众认为何艳松等人属“天吊户”,不同意他们提出的分配意见。我们也曾专门派员与市移民局的主要领导进行过探讨,没有得出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但是我们认为目前这一群体面临的问题属实际困难,我们将与市移民局衔接,争取早日解决这一问题。

羊楼司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1日

再次反馈: 1998年,我们落户到羊楼司镇罗形村高西组,每人落户费为1600元,24人共计38400元。钱亲手交给镇干部陈汉楚手中,而陈只给罗形村2.2万元,挪用1.64万元。次年,罗形村知道真相后,把钱退回给陈,不准我们落户了(见该村证明)。 我们多次找镇政府及陈汉楚,直到2002年,陈才退给我们36000元。后来,我们每人花500元在新屋村庙坡组买一个空户。这些年来,我们一直找政府解决土地问题,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如今,我们请求羊楼司镇政府与市政府联系,准许我们把户口迁回原籍地(詹桥镇水泉村堤坝租)。
再次回复:

针对此信访件反映的实际问题,我们将与市移民局衔接,争取较好解决。

再次回复部门: 羊楼司镇
再次回复时间: 2018-08-13 11:21:30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