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话对市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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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异地住房公积金问题
来信人: 袁赛
来信时间: 2018-06-06 19:28:04
内容:

你好,我在深圳上班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能用在临湘买房吗,公司给缴的那部分能在临湘用吗,如果可以相关流程是怎么弄的?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湘市管理部
回复时间: 2018-06-27 09:44:07
回复内容:

     袁先生,您好!您所说的这种情况需要:1.连续汇缴6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信用记录良好,在购房所在地区无房,本人或者配偶方户口所在地是要购房当地户口。在本市购买第二套房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如符合以上条件可以贷款)

需要异地贷款资料:1、(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并加盖公章)一份,2、住房公积金基本情况表加盖公章3、最近6个月公积金缴存明细一份加盖公章4、最近12个月工资流水记录加盖公章。5、借款申请人要在人事部出职工在职、在岗、收入证明加盖公章。6、公积金缴存地和购房所在地房管主管部门出具申请人家庭(含未成年子女)拥有住房套数证明。7、借款申请人还应向公积金提供至少一个联系人,此联系人应是借款人的直系亲属,户籍在本地,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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