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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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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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临湘湘北国际商贸城是否已经取得预售许可 |
来信人: | 张先生 |
来信时间: | 2018-01-29 13:39:49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 临湘湘北国际商贸城开始预售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我想请您帮忙查一下临湘湘北汽贸城是否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 以上; 谢谢! |
回复部门: | 临湘市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18-02-01 12:41:49 |
回复内容: | 张先生: 你好!你的来信我们已收悉。 根据你来信的内容,我们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和你本人取得了联系。现答复如下: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目前,临湘湘北国际商贸城还在进行基础土建工程,施工许可证正在办理中。所以,临湘湘北国际商贸城还不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未取得预售许可。 感谢你对临湘市政府工作的关心于支持! 2018年2月1日 |
再次反馈: | 既然临湘湘北商贸城,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为什么商家2017年12月18日就已经开始团购预售,而且今天2018年2月3日,就已经开始预选商铺,是否可以算是违法和违规操作?作为打算在临湘置业的临湘人,目前是否可以界入? |
再次回复: | 张先生: 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经收悉。 根据您来信的内容,我们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和您本人取得了联系,现答复如下: 我市房产局工作人员于2018年2月6日查阅了房地产信息系统,系统显示:临湘湘北商贸城于2018年2月2日办理了预售许可证;临湘国际汽贸城目前没有办理预售许可的相关信息,即表示还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 临湘市房产局工作人员已与您本人取得了联系,您表示没有异议。 感谢您对临湘市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8年2月6日 |
再次回复部门: | 临湘市人民政府 |
再次回复时间: | 2018-02-06 16:5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