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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临湘湘北国际商贸城是否已经取得预售许可
来信人: 张先生
来信时间: 2018-01-29 13:39:49
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临湘湘北国际商贸城开始预售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我想请您帮忙查一下临湘湘北汽贸城是否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

    以上; 

    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临湘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8-02-01 12:41:49
回复内容:

张先生:

你好!你的来信我们已收悉。

根据你来信的内容,我们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和你本人取得了联系。现答复如下: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目前,临湘湘北国际商贸城还在进行基础土建工程,施工许可证正在办理中。所以,临湘湘北国际商贸城还不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未取得预售许可。

感谢你对临湘市政府工作的关心于支持!

2018年2月1日

再次反馈: 既然临湘湘北商贸城,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为什么商家2017年12月18日就已经开始团购预售,而且今天2018年2月3日,就已经开始预选商铺,是否可以算是违法和违规操作?作为打算在临湘置业的临湘人,目前是否可以界入?
再次回复:

张先生:

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经收悉。

根据您来信的内容,我们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和您本人取得了联系,现答复如下:

我市房产局工作人员于2018年2月6日查阅了房地产信息系统,系统显示:临湘湘北商贸城于2018年2月2日办理了预售许可证;临湘国际汽贸城目前没有办理预售许可的相关信息,即表示还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

临湘市房产局工作人员已与您本人取得了联系,您表示没有异议。

感谢您对临湘市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8年2月6日

再次回复部门: 临湘市人民政府
再次回复时间: 2018-02-06 16: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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