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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临湘公交车收购问题
来信人:
来信时间: 2017-12-25 11:45:31
内容:

您好:

临湘公交车运营一直因采用特许经营模式为私人运营,现临湘政府部门想收购临湘公交车私人运营公交车线路,一直未公布具体收购方案;有部分公交车临到报废使用时间,临湘政府部门不同意该临到报销车辆重新购买新车也不提出收购公交车运营权,导致车主左右为难;对于公交车收购方案临湘政府提供10万左右收购金额,对于公交车车主简直是无异于强盗行为,车主当初购买公交车运营权花费50-70万左右金额,在运营时间内对车辆维护及管理付出的精力和金额更是无法计算,现在临湘政府部门就用10万左右收购金额就强制收购,临湘公交车主大多数为下岗职工人员,没有社保维持生活,全靠公交车每月微薄盈利来养活全家,现在不仅要失去一辈子的积蓄换来的公交车运营还失去每月的工作;习主席提出全民奔小康社会,一旦该收购方案实行,车主没有收入失去毕生积蓄难道还能奔小康生活吗?社会发展,人民生活便利,收购公交车运营是需要的,但是不能牺牲车主家庭的幸福作为代价,请有关部门领导考虑临湘车主生活实际,房地产拆迁有钉子户可以得到合理补偿,不能因为公交车运营的特别性就逼临湘公交车车主成为钉子户,这样不仅影响临湘人民出行问题,请有关部门帮助临湘公交车车主好好生活的权利!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临湘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8-01-02 16:48:45
回复内容:

陈:

你好!你的来信我们已经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临湘城市公交改革的重要性。临湘现有69台公交车,其中挂靠在临湘公交公司名下的有33台,个体公交车36台。根据临湘市人民政府(2010)第10次市长办公会议精神,此69台公交车自2010年4月起,获得上轮临湘城市公交特许经营权,经营期为10年。经营期间,临湘城市公交公司和个体经营户基础建设投入不足、基础设施严重缺失,安全管理极不规范,服务水平严重低下,车况差、污染重,无法满足城市公交发展需求,无法保障群众安全出行。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基础事业和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办强城市公共客运管理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我市公交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达标、运输服务质量差等现状,经2017年8月29日临湘市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依法提前终止临湘城市公交公司及各个体公交经营户特许经营权。

二、关于旧公交车处置的问题。为了最大限度的保障原公交经营户利益,借鉴参照郴州宜章、岳阳平江、华容等县市做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按照“车主自愿,依法评估,协议回购”的原则,对原有公交车实行回购处置。回购价格包括车辆残值、剩余经营期预期收益补偿、特许经营费返还、营运补助和配合奖五个部份。回购价格是由临湘市价格认证中心经过周密市场调查依法确定的。如果原公交车经营户对此有异议,可申请委托具备合法资质的评估公司重新进行评估。

三、关于该群众称其购车投入大、成本未收回的问题。城市公交经营权是政府公共资源,严禁非法转让。对部份群众私自参与公交车非法转让的行为,不受法律和政策保护,政府和主管部门不予认可。如其因非法转让受损,建议其通过法律途径与原车主进行协商处理。

感谢你对临湘市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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